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哪些情况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大众网  2014-06-25 00:00

[摘要] 律师回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一定要等到合同期限截止才能解除合同,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出现法定的行为,对方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市民赵女士来电询问:他在爱特公寓的一套房子出租出去三年了,是一对年轻人承租的,以前他们付房租比较及时,但从今年3月份之后,一直以出差等种种理由拖延交房租,本来给他们的房租就比较低,现在又不及时交房租,像这种情况下,她该怎么办,是否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律师回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一定要等到合同期限截止才能解除合同,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出现法定的行为,对方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会导致对方解除租赁合同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 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 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 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同样,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 隐瞒产权或房屋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二) 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

(三) 其他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的。

延伸阅读:

实探轨道交通一号线:高铁站路段全面开挖

2014徐州土地出让计划出炉 居住用地约八千亩

御山雅苑房天下电商即将开启 团购1万抵2万5

爆:凯旋门楼栋均价8500元/㎡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徐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