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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将有法可依徐州供暖盘更有保障

徐州日报  2015-12-12 07:38

[摘要] 近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决定该《条例》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自此,这项颇受全市市民关注的地方性法规终于完成了立法程序。而徐州也成为江苏首个以地方性法规规范集中供热的城市。

近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决定该《条例》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自此,这项颇受全市市民关注的地方性法规终于完成了立法程序。而徐州也成为江苏以地方性法规规范集中供热的城市。

记者研读发现,此次《条例》的制定,理顺了供热管理体制,对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制度、集中供热模式、信用管理和供热期限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条例规定,徐州市民将从每年11月21日起至次年3月10日,享受到约三个半月的集中供热。

市人大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虽不属国家强制供暖地区,但自然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与强制供暖地区相仿,冬季温度低、冰冻时间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采暖比例逐年提高,冬季采暖已成为居民的生活必需。

据介绍,此次《条例》的制定,就是要“治好”长期以来制约我市集中供暖、妨碍居民取暖的“顽疾”。此前,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供热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供热布局不合理,供热管网产权不够明晰,供热工程配套费收取和使用缺乏监管;转供热环节较多、供热效果不佳;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因价格、服务质量等民事纠纷也不断发生。《条例》依法规范了集中供热相关事项,上述问题均可迎刃而解。

为更好地宣传《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市人大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就《条例》主要内容和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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