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1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公积金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3月31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公积金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从4月1日起,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另据江苏银监局同于今天发布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显示,其中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30%;二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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