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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徐州10部门联合打击投机炒房!黑中介、违法开发商当心了

徐州房哥2018-08-06 11:59:27

就在7月的最后一天,刚刚

徐州官方发文,严厉打击投机炒房!

《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该文件(徐房发〔2018〕 59 号)由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徐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市城建局、中国徐州银监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个职能部门联合发布关联部门之多,非常罕见。可见我市打击炒房之决心。

正文如下:

(文中有部分删减,括号内为解读)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房管(住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物价、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睢宁县、贾汪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7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6月底,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在7月初至12月底,将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包括徐州。徐州该文件的出台,也是对该文件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回应及落地)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和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房地产市场联动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投机炒房行为、黑中介、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虚假广告,成为文头的关键词)

二、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有捂盘行为的开发商要当心了)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连夜排队买房、抢房号还会继续吗?)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这一点很重要,想突破限售年限等方式来炒房的可能会很难受)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介到底有没有参与买卖房号、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房哥不知道。以上条款有助于打击倒卖房号行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收取认筹金、捆绑车位等在徐州是普遍现象,为人诟病。能否真的将这些行为打击、抑制到位,尚待时间的检验;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装修”这一点,好像与前不久出台的新房交付在10月后需是非毛坯房有所矛盾,可能会出台相关细则进行梳理与规范)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越来越多的新楼盘要全款了,该条款的出台具有相当的针对性。但能全面抑制全款购房,尚待时间检验)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这条如果真的执行会让售楼方比较难受,毕竟提前宣传是日常行为。但广告性质、渠道等细则并未确定)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对的宣传与承诺对购房人有影响,这一条也比较有针对性)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或者投资回报。(商铺、公寓等10年百分之多少的广告,会看不到了吗)

三、职责分工(略)

四、实施步骤

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专项行为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

各地房管(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根据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征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各地于8月1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市房管局房产监察支队83731599(83701941) 、市物价检查分局 12358、市工商局12315、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二)排查整改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坚持“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严格监管”的原则,围绕本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监督……在主城区,由市房管局牵头,联合市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2个市场检查组,各区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分别对主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其余部分(略)

在限价、限售、专项行动等政策的压力下

真心希望徐州房价

冷静!冷静!再冷静!降下来!

炒房客逐渐退场,给刚需们更多购房机会——

只有每个徐州人住有所居

才能真正安心建设、享受大美的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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