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物价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徐州市区共完成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42批次,累计面积225.1万㎡,核减虚高报价24.73亿元,每平方米约核减1099元。
市物价局今年7月份率先在全省推出开放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12月份在我市市区实施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一套一标”价格备案,使得房价越来越公开透明。市物价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徐州市区共完成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42批次,累计面积225.1万㎡,核减虚高报价24.73亿元,每平方米约核减1099元。
全省率先推出开放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房价,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我市2011年起明确要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备案价格。市物价局2012年7月份在全省率先推出开放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邀请人大、政协、作风办及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定价,开发公司“亮成本”,社会各方“有话说”,此举获得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购房者的认可。
通过开放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让广大市民了解到房价备案依据的政策以及房价成本构成等情况,并从中发现一些开发企业在申报备案价格时,存在虚报成本等情况。一家楼盘按照6400元/平米的价格进行备案,与原申报备案价格8717.41元/平米相比,每平方米核减2317.41元,申报总面积为2.8万平米,总计核减0.65亿元。
该项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确保价格备案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市区具体实施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一套一标”价格备案
市物价局12月1日起又在我市市区开始实施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一套一标”价格备案。
而按照该项新举措,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市物价局申请办理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后,应结合拟定的综合均价,按照《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号)的要求,认真测算、填写“一套一标”价目表,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市物价局对“一套一标”价目表审核无误后,出具“价格备案函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价格备案函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预售许可证手续。
市物价局同时要求“一套一标”备案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半年内不得调整。半年后,如需调整尚未销售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应重新办理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一套一标”备案价格进行公示,且每套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该备案价格。
实施新举措后商品房每平方米约核减1099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23日表示,通过上述两项制度创新,我市大力强化成本核算,大力核减虚高成本,从严从紧拟定备案价格,房地产调控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今年市区共完成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42批次,累计面积225.1万㎡,核减虚高报价24.73亿元,每平方米约核减1099元。
该负责人还表示,市物价局今年还认真开展涉房收费梳理工作,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涉房收费梳理范围包括:各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向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据统计,该收费梳理涉及14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8项。同时,市物价局还重点清理了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法规政策依据不充分和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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