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营业税政策问题。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营业税政策的问题。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此外,通知还指出,对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的,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以及价差补贴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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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五年成交的二手房,不管面积大小,营业税都按房屋总价的5.55%,全额征收。
满五年成交的普通住宅,面积在144平米以内的,免征营业税。
满五年成交的非普通住宅,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营业税按(卖出价-原购价)*5.55%,差额征收。
延伸阅读:
买卖二手房涉及到一系列税收的征收,其中的过户营业税是指什么?按照多少的比例征收?满五年和不满五年的房屋在税收上面的差别是什么?
什么是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从事上述业务就应该缴纳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房屋过户营业税的征收:
售所购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需缴纳营业税如下:(指导价或市场价——元×面积——㎡-购入原价——元)×5.6%2.当出售所购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时,免征营业税3.当出售所购时间未满5年的住宅时,需缴纳营业税如下:(指导价或市场价——元×面积——㎡)×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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