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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的“徐州发布”上了解到,2月1日起,市区二手房交易需提供物业服务费缴清证明。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的“徐州发布”上了解到,2月1日起,市区二手房交易需提供物业服务费缴清证明。
“二手房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要凭交易前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经辖区房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说,“通俗地说,就是如果你的房子欠缴物业服务费,你就不能办理过户,也就无法实现交易。
我市居民的物业费缴纳情况不太理想。从全市来看,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平均只达到6成,有的老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仅在2成左右,新建小区空关房更是长期找不到业主,落实不了物业费的收缴,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亏损严重,或无奈撤出,或频繁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影响了业主正常的生活,导致小区管理混乱。
“此举正是探索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的一个方法,从外地的施行经验来看,有一定的效果。”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说。
2月1日起,房屋所有权人到中和大厦及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大厦办理二手房交易时,房屋属物业小区的需提供辖区房管部门出具的《业主已缴纳物业费证明单》;房屋属非物业小区的需提供辖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物业管理小区证明单》。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辖区房管部门留存,一份由业主交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
各区房管部门物业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辖区物业小区缴费档案,与辖区物业企业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公正、真实、迅速地开出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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