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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婚为房离:中国式买房 你有没有中招?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3-18 00:00

[摘要] 中国人买房可不是简单的事情,尤其是把买房放在各种复杂的情境下,与婚姻、子女关系等放在一起,就出现各种各样的镜像,“中国式买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妨看看有谁也中招了。

中国人买房可不是简单的事情,尤其是把买房放在各种复杂的情境下,与婚姻、子女关系等放在一起,就出现各种各样的镜像,“中国式买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妨看看有谁也中招了。

一个署名,可见“我爱你有多深”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如果从权属的角度来看,很简单,谁出资购房,所有权是谁的,便写上谁的名字。但对于中国人来说,房产证的“署名”并不简单,尤其是“准夫妻购房”,由于当时还未受“婚姻法”保护,一个署名却酝酿重重风险。

案例一 男友父母出首付,房子没女方的份儿?

小颖和男友准备结婚,男友父母帮忙出了30万元首付给小情侣购买了新房,小颖高兴之余又顾虑重重:因为购房合同写的是男方及其父亲的名字,剩下的78万元贷款却要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还,心里很不爽,因为没有她的名字,这房子到底算谁的?

律师解答:首先,小颖是否对房子享有权利,取决于该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根据法律,如果在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父母婚前还是婚后出资对于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是很大,根据小颖的描述,该婚房父母出资的部分及其以后部分应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为男方所有。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按揭贷款,如果婚前产权已经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则离婚时法院会认定归购买婚房的一方所有,但需要付给另一方按揭款的一半以及这部分的房屋增值款。小颖和男友共同偿还的78万元贷款及相应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可依法分割。

案例二 房子当礼物送女友 分手了也索不回

45岁的张先生是某企业老板,名下有多套房产,为了表达爱意,他将名下的一套房当作生日礼物赠给女友并向她求婚,女友当场答应了求婚,未料房产到手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之后,女方就避而不提结婚还提出分手,张先生问能否索回房产。

律师解答: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张先生将房产赠与女方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还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后他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他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案例三 老公为小三买房,“大婆”发现了也没招?

做生意的阿芳发现老公在外面包“二奶”,还偷偷用80万元给“二奶”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二奶”的名字,她想与老公离婚但心有不甘,想问老公买给“二奶”的房子能否追讨。

律师解答: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阿芳不能追回房产,但可以追讨40万元的补偿。首先,这80万元房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要双方婚姻关系有效存在,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阿芳的老公将80万元擅自赠与“二奶”,等于擅自处分了本属于阿芳所有的40万元财产,该40万元的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用子女名买房,避遗产税好招还是昏招?

遗产税开征只是时间问题,按现在的政策,关于遗产分割的房产部分,如果是直系亲属不会征税,只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即可。一些“有米人士”未雨绸缪,买房时干脆使用了子女的名字,这是好招还是昏招?

案例:一套房子,18岁成人的礼物

在广州一所大学就读的小周,去年18岁生日收到父母送给他的特别礼物——一套140万元的单身公寓,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一方面是将闲置资金用作投资,还有一个考虑就是躲开遗产税”,小周父母算了一笔账,如果这间公寓的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后若遗产税开征,以20%计算就要产生28万元的额外费用。

律师解答:为孩子购置房产的佳节点应是10岁或是16岁,在这个节点,孩子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结果有法律效力,18岁后则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买卖房产,但用子女名字购房存在三大风险,需要权衡利弊。

、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按照现在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两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第二、或让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两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默认每人1/3的份额,即孩子名下已有60平方米房产,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为房婚为房离,多少劳燕终分飞

按照目前的购房政策,家庭拥有房产套数的多寡,决定了能否有购房的资格,能否获得优惠贷款,以及能否获得卖房的契税优惠,正是如此,假离婚成为很多夫妻的“精明选择”,但一旦离婚,在法律意义上就没有“假离婚”一说。

案例:为房贷假离婚 买房后彼此猜忌而分手

2009年,王先生与妻子打算再购一套新房,并相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根据相关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要七成,他向妻子提出了假离婚贷款购房的主意。假离婚后,家中所有存款都交给妻子,再以妻子的名义买房,这样妻子所买的房子就是套房,可获得三成首付的资格。

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领到的第二天,妻子就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了相中的那套房,此时夫妻还合计什么时候再办复婚手续。但此后夫妻之间的感情频出危机,第二年正式分居。前年王先生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从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所谓假离婚只是社会的俗称,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的完整法律手续,假离婚就产生真离婚的效果,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对于假离婚购房后的纠纷,法院一般认定,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就算双方事后也复婚,假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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