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8日,市公安局与城管局联合发文《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作出规范。根据《方案》要求,徐州市城管部门获得了对违停车辆的执法权,10月10日开始实施这一权利。
10月8日,市公安局与城管局联合发文《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作出规范。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城管部门获得了对违停车辆的执法权,10月10日开始实施这一权利。
据了解,《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江苏省管理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打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依据《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规定》相关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决定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联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联合整治将按照“堵疏结合、规范设置,联合执法,确保畅通”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考核奖惩,深入开展城管、公安交警、巡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严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顽疾’,确保实现机动车辆‘入位停车、规范停车’,有效解决乱停车、停车难等问题,切实维护、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
根据道路等级,我市市区道路被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为严管示范路,共九条;B类为城市主次干道,共65条;C类城市支路及背街小巷,共227条。《方案》针对不同等级道路,为交警和城管部门划分了执法辖区。
公安交警主要承担A、B类道路早7时到晚19时的停车管理任务。对A类道路的违停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对B类道路的违停车辆,处以50元罚款。
公安巡防以19个警务服务站为依托,主要承担A、B类道路晚19时到早7时的停车管理任务。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告知书,做好取证、上传工作后,由交警予以审核、处罚。
城管执法以50个城管岗亭和各区应急执法队伍为依托,主要承担C类道路24停车管理任务。城管岗亭巡区范围内的道路,由岗亭执法人员负责管理;城管岗亭巡区范围外的道路,由各区城管局(大队)应急执法人员负责管理。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告知书,做好取证、上传工作,由交警予以审核、处罚。
公安交警、公安巡防部门除查处本责任辖区违停车辆外,对C类道路内的违停车辆24内均应进行查处。
城管有处理违停的执法权吗?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关于城管执法权问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上级政府授权,二是地方政府立法。从目前我市的情况来看,市城管局是事业单位,这也就意味着获得了上级政府的授权。同时,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2014年12月10日印发并与今年1月1日实施的《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规定》,为城管部门获得“贴单权”提供了法规依据。
《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规定》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将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和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专项治理。
按照《方案》要求,城管部门开始实施对违停车辆的执法权,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将联合开展巡查工作。
徐州市区9条严管道路如下
淮海西路:段庄环岛——中山路口
西安南路:西安路口——王陵路口
中山南路:中山路口——隧道西口
建国西路:解放路——二环西路
解放南路:人民舞台——凤鸣路口
建国东路:解放桥——天桥环岛
彭城南路:彭城路口——南门桥
淮海东路:中山路口——东站
中山北路:中山路口——夹河街东口
(违停处100元罚款,记三分)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