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发布了一项关于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及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该批复将八路镇刘集村、新河镇陈滩村、胡圩村、建成区、酒店村、龙化村、牌坊村、新河村、镇南村、运河街道大新庄村的13.933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本文为你介绍了此次拆迁的具体情况。
4月1日,徐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及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将八路镇刘集村,新河镇陈滩村、胡圩村、建成区、酒店村、龙化村、牌坊村、新河村、镇南村,运河街道大新庄村13.93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2.34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主要一、同意邳州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八路镇刘集村,新河镇陈滩村、胡圩村、建成区、酒店村、龙化村、牌坊村、新河村、镇南村,运河街道大新庄村13.93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2.34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0.0114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0.00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15.600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2.455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同意将八路镇刘集村、祠堂村,新河镇陈滩村、胡圩村、建成区、酒店村、龙化村、牌坊村、新河村、镇南村16.717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13.933公顷,建设用地2.7847公顷。你市要督促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56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7207公顷;征收土地16.7177公顷。二、同意邳州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邳州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及建设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来源: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市徐州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小编微信回复暗号“徐州”即可进入徐州购房交流群与群友一起交流购房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