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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 120万元 贷款取消评级

北京日报  2015-01-01 08:33

[摘要] 多年来持续的市管公积金贷款评级、 只能贷款104万元的天花板终于被打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12月18日,市民张朋在市公积金 城西营业部办理完了 手续,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

张朋告诉记者,他能够购买一套住房,多亏了新出台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原来,张朋是地地道道的徐州人,却在常州一家机械公司上班,住房公积金当然也是在常州缴存的。这在以往,张朋想通过公积金贷款回徐州购买一套住房,是完全不可能的。今年11月10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出台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张朋的梦想也变成了现实。张朋说:“我在绿地之窗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总价55万多元,申请公积金贷款39万元,20年还清,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省不少钱呢。”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 了解到,我市11月10日出台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以来,截至12月25日,一个半月共办理异地贷款业务36笔,异地贷款业务开通,让更多人圆了住房梦。

在省内率先开通异地贷款业务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11月7日,江苏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要求,下发了有关贯彻《通知》精神。

11月10日,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为什么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并且在短时间内办理大量异地贷款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 贷款管理处处长王斐介绍说,这主要是公积金 平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次集中体现。

我市是人口大市,在省内劳务输出多,因此家在徐州而又在外地工作、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人数自然就多。日常工作中,市公积金管理 也经常能遇到前来咨询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但苦于没有相关的政策法律依据,一时也难以办理。

10月9日,国家三部委相关通知发布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根据相关精神提前研究制定方案,等到11月7日省内文件出台时,我市早已做好准备,才能在全省率先出台相关细则。

王斐说,从目前已经办理的业务看,主要是我市市民在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等地工作,在当地缴存公积金。由于这些地方房价较高,且这些职工大多单身在外地工作,回徐州购房的愿望比较强烈,因此,这次出台的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彻底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市民薛露也是通过异地贷款政策购买的住房,她在苏州一家电子企业上班,早就有回徐州购买一套住房的愿望,相关政策出台后,她在我市购买了一套总价61万多元,面积94平方的住房,贷款40万20年还清,她高兴地说:“虽然还要回苏州上班,但能在徐州买一套住房,总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提升服务水平更要严格规范管理

很多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拿公积金异地贷款来说,由于省内各地公积金信息不联网,异地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鉴别,会不会有人钻空子,这些都是摆在公积金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

市公积金管理 副主任庄宁告诉记者,在制定相关细则时,考虑的比较周全。比如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要求职工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就业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待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后,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出具的缴存证明和在我市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职工异地申贷需 出具缴存证明及贷款证明进行严格把关,要求职工持身份证、 簿、在异地(户籍所在地)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 等资料。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由归集处(科)专人负责核查和出具证明;对贷款情况证明,由贷款处(科)专人负责核查和出具证明。

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既维护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异地就业人员打开了回徐购房通道,圆了住房梦。同时也完善了公积金管理规范,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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