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七章47条,从立法目的到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规范绿色建筑发展。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条例明确了政府职责、技术标准等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绿色建筑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福建省率先出台专项法规,为建筑行业低碳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其适用范围覆盖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条例特别强调,绿色建筑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原则,为使用者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
该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职责分工。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在技术要求方面,条例将绿色建筑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四个等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强制要求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这一规定将显著提升公共建筑的节能环保水平。
为推动技术创新,条例还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研发。鼓励采用新型建材、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并对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