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是租房子的,不是业主。”一位年轻人留下这句话,匆匆走过。保障房出租已成正常现象。关于保障房出租讨论一直在进行,但至今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一情况进行改善。
据现代快报报道,青岛宜昌路与兴隆三路路口宜昌美景楼盘是经济适用房,楼体北侧外墙上与周边窗户规格相同的“假窗”居然是画上去的。媒体披露后,据实时消息,当地规划部门已致歉,并要求建设单位整改。但是墙上画窗户,到底是什么性质问题,报道并没有明确。不过,这条新闻背后暴露的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监管缺失,值得关注。
有关保障房存在的问题,媒体此前有很多报道。只不过,青岛的比较“经典”。笔者以为,保障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保障房建设体系有关。目前我国的保障房建设,都由政府部门负责;建设、监管、验收,实际都由政府部门“包干”。这种缺乏第三方介入的监管单一性,极易滋生各种问题。等到实际居住人发现,往往已是既成事实,难以补救。而且房屋最关键的是安全性,在这个前提下,新建保障房的各种瑕疵,容易被忽视。相对于商品房,保障房往往设计简单、品质逊色,有的甚至偷工减料。由于保障房带有福利性质,一些低收入市民,排了几年的队拿到保障房已是心存感激,更不用说“讨价还价”了。所以只要不是很严重的质量问题,保障房的一般性问题,往往被淡化甚至忽略。
过去我们认为,保障房建设只要不出现腐败问题就行。现在看,还不够。政府有必要对保障房建设加强监管,比如引进第三方监督,或者直接由房屋受益方参与前期工程。防患于未然,可以大大减少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回归保障房的公共属性,确保房屋安全,让广大城市低收入群体、拆迁户住得放心、安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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