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房地产业已经告别黄金年代

新京报  2015-04-08 09:01

[摘要] 中国房地产业其实已经告别黄金年代,行业利润率持续下滑,赚钱越来越难。然而,房地产开发业的特征是生产周期长,前进的惯性大。行业已经变向,前方出现冰山,但开发商调转船头却需要更长的时间。

新政首周四个一线城市三个成交日普涨

二手楼市买卖明显大涨

新政出台后,一线城市新房成交量普涨,广州市新政首周的成交量上涨超过17%;广州二手市场也升温,买卖成交量比去年同期上涨21%左右,原因是买家担心楼价上涨及可选房源骤少。

多个市场消息显示,房地产后续放松政策可能还将出台。

与此同时,有业主加紧卖楼,目的是趁股市势头正好之时入市赚取短线利润。

业内人士认为,业主应衡量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再考虑是否卖楼炒股,建议一是不要一次性全仓,要分批投入;二是好等到股市这一波调整之后再入市。

广州市新政首周成交量涨逾17%

新政出台后,一线城市新房成交量普涨。记者从公开数据得知,广州市新政首周的成交量上涨超过17%,单周住宅新批量和签约量比值小于1,去化速度加快。而北京、上海的成交量也录得不同程度上涨,仅有深圳下跌。

此外,多个市场消息显示,房地产后续放松政策可能陆续出台。业内人士称,广州取消或放松限购条件也已成熟,6月或为时间窗口。

据网易房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新政后首周(3.30~4.05)广州全市新建商品房住宅共网签1751套,环比上上周(3.23~3.29)1495套上升17%;成交均价则回落至14208元/平方米,环比跌4%。

预售证方面,广州市从3月30日至4月5日一周内,总共13盘拿证,住宅新批量达到1622套。不过,由于成交量高涨,广州单周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住宅新批量和签约量的比值小于1。

不过,新政后,广州市场并未出现楼盘大幅涨价的情况,据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开发商除了库存压力外,也有不小的资金还贷压力,所以实际上现在都没有开发商大张旗鼓地涨价。

而从一线城市新房成交数据来看,北上广深四城中,三个城市成交量有所上涨,北京、上海、广州分别增加17.42%、2.84%和17.12%,而深圳减少11.34%。成交均价方面北京上海分别上涨2.84%和11.54%,广州深圳则略有下跌。

世联行则分析认为,除了一线城市和少数二线城市,大部分地区今年的市场依然是抓住窗口期,坚定走量、去化库存。

观点:后续政策还将出台

而多个市场消息显示,房地产后续放松政策可能还将出台。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处长崔勇撰文称,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应抓紧设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而还有消息显示,住建部正重新定义自住型房屋改善型需求房屋,二套房有望纳入刚需范畴。

房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多可能只是如南沙等个别区的调整。而合富辉煌市场首席分析师黎文江则认为,广州多放松外地人交社保年限至一年。

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认为,广州限购放开的时间点有可能在6月份左右。可能选择部分行政区域单独放开,例如南沙萝岗等,或非普通住宅放开,例如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

赵卓文认为,如果限购政策不调整,可能造成大量购买力跑去佛山清远等地购房,“广州每年外流的购房资金不少于500亿元。”

荣盛花语城携手房天下电商启动,现推出电商优惠5000元抵20000元。

绿地商务城电商启动:享8000抵20000元,同时可享受案场正常优惠

玺悦龙城携手房天下电商启动,1#5#非精装组团新品推售,2万抵10万优惠,5套特价房

延伸阅读:

楼市新政迎窗口期 第4轮政策"等风来"

新政后首周一二手市场成交活跃 涨价空间待察

新政后楼市纷纷促销 改善型需求释放刺激成交

2015年与2014年在徐州买房差距竟然这么大

楼市量升价稳区域分化成趋势 全面回暖似成定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徐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