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主城区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主城区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责
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徐州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6日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水域及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组建市不动产登记局,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2015年2月17日,市政府印发《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立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管理工作。市编委印发《关于设立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的通知》,成立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不动产登记局的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办理市区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市区主城区(含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不含铜山区和贾汪区)。上述区域自2015年3月1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则上停止发放。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3月1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三、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类型
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
四、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办理地点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共有4个办理地点,分别是:
1.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国土资源大厦三楼),咨询电话0516-85800193。
受理业务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2.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咨询电话:0516-83572547。
受理业务类型: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3.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咨询电话:0516-83575057。
受理业务类型: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山路19号平安时代广场石桥居委会一楼,咨询电话:0516-87730195。
受理业务类型: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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